托收凭证付款通知的会计分录
什么是委托收款?什么是托收承付?两种结算方式的异同点是什么?
什么是委托收款?什么是托收承付?两种结算方式的异同点是什么?
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一种结算。
托收承付是指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,在交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款,付款人向银行确认付款的结算。主要从正常的会计程序、账务处理、汇款相同等方面阐述了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种结算的相似之处。主要从两种结算的定义、适用范围、异常情况类型、支付期限、金额起点、使用的凭证、银行的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论述。
关于托收承付的会计分录?
1)检验付款:5.85万应收账款贷款:主营业务收入5万-应交税费5万-增值税(销项税)5万* 17% 检验后材料入库8.5万。已支付入库材料款借:银行存款52650贷:主营业务收入45000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)45000* 17% 7650因质量问题退回的材料:主营业务收入5000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的销项税)5000 * 17% 850贷:应收账款5850 2)销售材料贷:应收账款70200贷:主营业务收入60000应交税金
别人帮你收钱怎么做分录?
采用委托收款结算的付款方和收款方的会计分录如下:
1.收款人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。
借方:银行存款
贷款:应收账款、应收票据等。
2.付款人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。
借方:应付账款、应付票据等。
贷款:银行存款。
第二,解释
1.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一种结算。单位和个人在与付款人办理支付结算时,可以采用委托收款结算。;债务凭证,如承兑的商业票据、债券和存款单。
2.委托收款的处理程序。
(1)出具收款凭证。(不需要会计分录)
(2)委托。(不需要会计分录)
(3)支付。(委托方收到银行付款通知,单位付款人收到银行付款通知时,进行上述会计分录。)
1)付款人为银行的,银行应主动于当日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。
2)如公司为付款人,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,如需向付款人移交相关债务凭证,应移交给付款人。付款人应在收到通知的当天书面通知银行付款。付款人接到通知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,视为付款人同意付款,银行应付款人在接到通知后的第四天上午开始营业时,会把钱转给收款人。
3)拒付。委托收款失败,不需要会计分录。